原標題:“摘帽”應成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機制標配
為傳承發(fā)展優(yōu)秀歷史文化,,加強對歷史文化名城,、名鎮(zhèn)、名村的保護和管理,,《山東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(zhèn)名村保護條例(征求意見稿)》近日公布,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。征求意見稿明確,,省人民政府應對省級歷史文化名城、名鎮(zhèn),、名村等建立警示和退出機制,。(據(jù)《大眾日報》5月13日報道)
保護歷史文化名城、名鎮(zhèn),、名村,,就是保護我們的文脈。然而現(xiàn)實當中一些名城,、名鎮(zhèn),、名村并沒有得到有效保護,有的甚至被嚴重破壞,。這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,,歷史文化名城、名鎮(zhèn),、名村的“帽子”只能戴不能摘的管理機制,,讓一些地方淡化了保護意識、責任意識,。不久前,,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國家文物局通報批評了五個保護不力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,,值得注意的是,,其中的山東聊城在2013年就因保護不力被通報批評。這就警示我們,,沒有“摘帽”的壓力,,歷史文化名城往往并不能得到周全的保護。
歷史文化名城、名鎮(zhèn),、名村保護不力或被“摘帽”——這樣一個既能戴也能摘的動態(tài)機制,,將倒逼各地切實強化保護意識,避免歷史文化名城,、名鎮(zhèn),、名村淪為“歷史”。在歷史文化名城,、名鎮(zhèn),、名村的保護機制中,“摘帽”應該成為一個標配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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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
邵希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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