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年1月1日起,,民法典將正式施行,。12月7日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貫徹實施民法典工作會議認為,各級檢察機關要進一步扎實做好準備工作,推進新時代檢察工作高質量發(fā)展,,更有力服務保障“十四五”時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(fā)展,。
頒布實施民法典對檢察工作深刻影響,。檢察機關在貫徹實施民法典中肩負雙重責任:既要在辦案中嚴格踐行民法典,,又要通過法律監(jiān)督保障民法典統(tǒng)一正確實施。
“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”“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”,。平等是民法典的核心原則,,集中反映了民法所調整社會關系的本質特征,是全部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礎,。
近年來,,檢察機關受理民事申訴持續(xù)上升,去年受理14.2萬件,,同比上升達23.9%,;檢察監(jiān)督案件數(shù)量逐年大幅上升,但質效總體還顯跟不上,、不適應,。以貫徹實施民法典為契機,最高檢將進一步做強民事檢察工作。
平等保護首先要有觀念認同,,才可能在檢察司法中落實,。會議要求,對民營企業(yè)負責人“能不捕的不捕,、能不訴的不訴”,,就是促進落實平等保護。檢察機關在監(jiān)督履職中,,對包括國家,、集體、民企在內的各類民事主體要一視同仁,,國企,、民企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,不能基于身份不同而在司法上有差別對待,。
民法典不僅是民事檢察的依循,與刑事,、行政,、公益訴訟檢察履職也緊密相連。最高檢提出,,結合貫徹實施民法典,,培育、養(yǎng)成權力監(jiān)督與權利救濟相結合的民事檢察思維,,確立法定性與必要性相結合的民事檢察監(jiān)督標準,。
此次會議提出,檢察機關要加大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(jiān)督力度,,堅決防止和糾正違法立案,,違法采取查封、扣押,、凍結等偵查措施和強制措施,,依法保護自然人和各類組織的財產權、人身權,;辦理行政訴訟監(jiān)督案件,,不僅要對行政訴訟本身進行審查,要以民法典為標尺,,從行政行為程序,、依據等方面對行政行為合法性進行審查。
民事執(zhí)行是保障民法典確立的規(guī)則,、理念落地生根的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,。最高檢要求,對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,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,、不履行法定執(zhí)行職責,,或者違法采取強制執(zhí)行措施的,依法促請,、監(jiān)督法院及時糾正,;傾向性問題則應提出檢察建議,促進規(guī)范化建設,。
民事案件中,,不支持監(jiān)督申請占比很大,做好息訴服判工作至關重要,。最高檢要求,,要充分運用公開聽證,依照民法典加大釋法說理力度,,引導當事人認同正確裁判,,促進案結事了人和。(經濟日報記者 李萬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