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2日,,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首場“代表通道”采訪活動舉行,,部分全國人大代表通過網絡視頻方式接受媒體采訪。
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:我的問題是問給肖勝方代表,。今天上午的會議,備受關注的民法典草案將提請審議。我們注意到您是一位律師,作為一名全國人大代表,,您是怎么樣參與這次民法典立法工作的?還有這部新中國首個帶“典”字的法律,,對普通百姓的生活將產生怎樣的影響,?帶來怎樣的變化,?
全國人大代表、廣東省律師協(xié)會會長肖勝方:民法典草案很快就要審議了,,這是新中國第一部法典,,它凝聚著幾代人的心血,歷經幾十年的努力才編纂而成,。特別是2014年編纂工作重新啟動以來,,全國人大科學立法、民主立法,,廣泛征求全社會的意見,。我本人就曾經在立法的不同階段分五次一共提交了170條修改意見,很高興有些意見已經被采納,。
肖勝方:民法是萬法之母,,民法典則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,事關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,。比如我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的全部案件中,,90%以上的案件都是民商事案件。下面,,我想以高空拋物這個案例來談談民法典將會給我們帶來哪些變化。
肖勝方:近年來,,高空拋物事件時有發(fā)生,,成為“懸在城市上空的痛”。兩年前,,我的同事曾經代理過這樣一個案件,,一位婦女被高空墜落的磚頭砸中身亡。由于找不到肇事者,,家屬將二樓以上的業(yè)主和物業(yè)公司通通告到法院,。一審法院根據(jù)侵權責任法,判決100名業(yè)主和物業(yè)公司共同賠償90萬元,。不少業(yè)主就覺得特別委屈,,他們抱怨說,那磚頭又不是我拋的,,憑什么要我來買單呢,?這種共同擔責的無奈之舉,確實引發(fā)了很多爭議,,也引起了我的關注和思考,。在民法典草案的修改意見中,我對此作出了專門論述,。
肖勝方:這次草案最終規(guī)定,,對于高空拋物,,有關機關要及時調查,查清責任人,。物業(yè)公司也要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,。有關機關介入調查以后,往往能夠找出肇事者,,這樣一來,,就能夠大大減少“一人拋物,全樓買單”這種案例的出現(xiàn),。另外,,因為明確了責任,物業(yè)公司也會更加積極主動地做好防范措施,,從源頭上守護好頭頂上的安全,。
肖勝方:除了以上這個例子,民法典草案還對社會熱點,、難點的一些其他問題進行了規(guī)范,。比如說,個人信息保護,、物業(yè)服務規(guī)范,、禁止高利貸以及防止高鐵霸座等。特別是自從疫情發(fā)生后,,出現(xiàn)了一些新情況,,民法典又及時做出必要的調整。
肖勝方:正所謂,,民有所呼,,我有所應。所以說,,民法典其實就是一部人民的法典,。民法典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,是人民權利的宣言書,。我相信,,隨著民法典的頒布實施,我們老百姓在物權,、合同,、人格、婚姻家庭以及繼承等各個方面都將得到全方位的保護,,而我們經濟社會的發(fā)展和老百姓的幸福生活也將能夠得到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,。
(根據(jù)網絡直播文字整理)